所谓原始积累
这篇文章属于《梦之栖居》系列,写于2009年。
我在夜里一点多的时候,看马克思讲完了他关于“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”的分析。至此,对《资本论》第一卷第二十四章《所谓原始积累》的阅读结束了,电脑残存的最后一点电也耗光了,屏幕黑了下来。此时的我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,强烈的感想只有两句话:一,要想弄清楚问题还是要看书学习的;二,看书最好就看经典原著。
这是显得很有高度但却很直接很真切的感受,所以先指出来。下面具体阐述一下读完《资本论》的这一章后我的所得所思。
何谓原始积累?我之前疑惑的当然不是这个问题。我对现代资本主义的两个对立阶级和其剥削关系有了初步了解之后,便一直疑惑于最初两个阶级是怎样分化出来的。为什么资本家就掌握了资本,而工人空有可劳动的徒然一身?这显然不会是上帝使人与生俱来地分为两拨,就为了形成当今的资本主义运行吧。那究竟最开始为什么会出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阵营呢?为什么一部分人会掌握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条件(我们称之为“资本”)呢?简单来说,就是当今的一方剥削而另一方被剥削的状况如何产生,资本最初从何而来?这便是我曾隐隐约约感到需要弄清楚的问题。
读这一章给我的最大收获就是不仅让我明白了如何表述这个问题,还解决了这个问题。(当然后者是主要的。)马克思在这一章中以大量的史实史料辅助其清晰有条理的分析,重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过程。首先马克思把“资本产生剩余价值,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”这个资本不断积累的循环过程的最初起始,称为“原始积累”。“原始积累”是什么,就是这么简单,无需多论。因此,“所谓原始积累”这一章,其实主要是在阐述“原始积累”是如何进行,如何完成的。
那么是如何进行,如何完成的呢?我凭自己读后的理解总结如下。
整个原始积累过程以对农民土地的剥夺为基础,是从封建社会开始的。十五世纪的时候,农奴制已不存在,绝大多数人口是自耕农,土地和农业生产是分散的;还有一些共有地,供大家放牧、取得燃料等。但到了十五世纪后三十年,大封建主开始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,土地被“非常便宜”的租(卖)给了租地农场主用来作为牧羊场。早期曾有立法欲阻止这一变化但未成功;而“光荣的革命”之后,法律(例如“共有地圈围法”)反而促进了它。这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世纪,其中伴随着暴力和残忍,使土地不断集中到少数人手里。最终的结果,如原文所说,“到十九世纪,人们自然甚至把农民和公有地之间的联系都忘却了”,“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氏族财产变为现代私有财产——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。”
上述过程使归人民分而有之的土地集中成为农业资本,“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”,那些大租地农场主成为了最早的资产阶级(农业资产阶级——个人理解)。同时,土地被掠夺并被驱逐的原居民,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“无产者”。他们就是“现在的工人阶级的祖先”。当时,他们只能被新兴的工场手工业吸收为工人。在这个过程中,有“古怪的恐怖的法律,通过鞭打、烙印、酷刑,被迫习惯于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需的纪律”。法律对无产者残忍迫害、压低工资、禁止结社等等的罪行,马克思在第3节中揭露的淋漓尽致。之所以强调这一点,因为它体现了所谓原始积累的“精髓”——暴力。
对农民的剥夺和驱逐,除了如上所述为城市工业提供大批无产劳动者,也形成了工业资本的国内市场。以前通过耕种和家庭纺织的自给自足经济被破坏,取而代之的是:“纱、麻布、粗毛织品(过去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这些东西的原料,它把这些东西纺织出来供自己消费),现在变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产品,农业地区正是这些东西的销售市场”,同时,大租地农场生产的生活资料也以商品形式出售给工场的工人。总之,工场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的过程发生了。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显出雏形。
接下来,“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在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发展,欧洲的舆论丢掉了最后一点羞耻心和良心。各国恬不知耻地夸耀一切当作资本积累手段的卑鄙行径。”这些行径主要包括殖民制度、国债制度、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。它们是资本原始积累的因素在十七世纪末之后的综合。其具体内容不再详述,都在本章第6小节中。“这些方法一部分是以最残酷的暴力为基础,例如殖民制度就是这样。但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,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,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,缩短过渡时间。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品。”通过这些途径,工业资本家产生,工业资本完成积累。
到这里,我们已经完整地看到原始积累的行进之路,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建立过程。(关于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部分说得太简略,原文其实是有详细论述的)。从中我明显看到了一个词,我将用它来解释我最初的疑惑,来作为前面所提诸多问题的答案。即:什么使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“秩序”得以最初产生?简单来说,就是——
暴力!
当然,或许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。或许内在的历史规律和趋势在决定着一切。在本章的最后,我再次深感马克思的微言大义。关于“此私有制”与“彼私有制”,关于劳动的社会化与剥夺者被剥夺,关于生产力的发展与历史和哲学的某些必然规律……这一切都是很有深度,值得再书千言的。本文篇幅所限(已经很长了),且留待他论吧。
读完《所谓原始积累》这一章后,结合现在资本主义的状况和其原始积累的历史,我觉得下面一段话最值得反思,放在最后:
“单是在一极有劳动条件作为资本出现,在另一极有除了劳动力以外没有东西可出卖的人,还是不够的。这还不足以迫使他们自愿地出卖自己。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进展中,工人阶级日益发展,他们由于教育、传统、习惯而承认这种生产方式的要求是理所当然的自然规律。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组织粉碎一切反抗;相对过剩人口的不断产生把劳动的供求规律,从而把工资限制在与资本增殖需要相适应的轨道以内;经济关系的无声的强制保证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。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固然还在使用,但只是例外地使用。在通常的情况下,可以让工人由“生产的自然规律”去支配,即由他对资本的从属性去支配,这种从属性由生产条件本身产生,得到这些条件的保证并由它们永久维持下去。在资本主义生产在历史上刚刚产生的时期,情况则不同。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“规定”工资,即把工资强制地限制在有利于赚钱的界限内,为了延长工作日并使工人本身处于正常程度的从属状态,就需要并运用了国家权力(广泛的说,暴力——作者注)。这是所谓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因素。”
它确实值得反思——关于现状、历史以及前途的反思。
注:本文中引用语句皆出自《资本论》第一卷第二十四章《所谓原始积累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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